鉴于浙江省、广东省、云南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上海市、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浙江省、广东省、云南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上海市、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浙江省
对杭州市、嘉兴市、金华市、湖州市、衢州市、温州市的“三区”划分按照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详见《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二、广东省
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街道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云南省
1.对2月28日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盘龙区联盟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四、天津市
1.对2月28日以来,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三街中山路、永华道、兴业路合围区域,大刘堡村中心西街南1-2排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五、内蒙古自治区
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长和廊街道,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六、吉林省
1.对2月28日以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汪清镇、大兴沟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3.对2月28日以来,吉林省长春市由“2+14”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为“14+7”健康管理措施。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八、江苏省
1.对2月28日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新北区薛家镇、天宁区红梅街道,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宿迁市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九、福建省
1.对2月28日以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十、河北省
1.对2月28日以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县,廊坊市安次区葛渔城镇、东沽港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由“2+14”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为“14+7”健康管理措施。
3.对2月28日以来,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上海市
对2月28日以来,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局门后路9号,金山区金山卫镇学府路1811弄,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1578号,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娄塘路760弄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十二、山东省
1.对2月28日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张店区,淄川区,沂源县,桓台县荆家镇、少海街道、果里镇,文昌湖区萌水镇;淮坊市潍城区城关街道;烟台市蓬莱区紫荆山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文昌湖区,淮坊市潍城区,烟台市蓬莱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十三、陕西省
对2月28日以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十四、重庆市
1.对2月28日以来,重庆市重庆高新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学城南二路151号)学生宿舍B栋、E栋、G栋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重庆市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