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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惠民家电消费券使用方式(2021年烟台惠民消费券)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7 12:52:25
The Beginning

  2022年烟台惠民家电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对象: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4类商品(以下简称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销售企业须留存购买者以下材料:1.个人消费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2.烟台市家电销售企业开具的符合条件的单件家电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3.Pos机交易小票;4.以旧换新需上传:现场回收照片、旧机回收单(由家电销售企业出具)、旧机接收单(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出具)、新购家电发票(需备注“家电回收”字样)等资料;5.《烟台市家电消费券核销登记表》。材料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参加活动企业承兑拨付。

THE END

TAG:家电  企业  烟台市  商品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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