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二、培训内容
生命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学实验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通过教育培训做好预防,及时应对和处置。
三、培训方式
(一)电脑端。
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学校负责人、教师登录山东省“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https://aq.sdsafeschool.gov.cn/),点击菜单“安全教育培训”,选择具体科目即可进入该科目的学习。
各级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系统管理”—“用户管理”,新建学员信息,为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实名注册、分配账号密码。学校管理员可通过“年级班级管理”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信息后,为学生进行实名注册、分配账号密码。
(二)手机端。
关注微信公众号“齐鲁安全学习”,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学校负责人、教师点击底部菜单栏“安全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安全教育培训”选择课程进行学习。
学生、家长点击底部菜单栏 “安全学习”,按照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课程学习。
(三)数据汇总统计。
平台实现对各学校、各县(市、区)、各地市安全教育培训参与人数、学习时长、参与率、合格率等数据的自动统计,便于各级单位实时督导、汇总、分析。
四、阶段步骤
本次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自 2021 年 11 月上旬开始,至2022年1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1 月上旬至 11 月 25 日)。主要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心理健康、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等四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 40 节。
(二)第二阶段(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5 日)。主要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防欺凌、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六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 40 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数量达到80节。
(三)第三阶段(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主要开展消防安全、心理健康、防欺凌、居家安全、活动安全、金融诈骗、家校共育等七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 40 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总数达到 120 节。
本阶段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及重点工作部署,每学年固定推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以满足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线上安全教育培训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在防范化解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家校共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育教学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工作落实方案,结合“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安全教育培训覆盖到各级教育部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将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名师生及家长。
(二)严格培训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每两周 1 学时,高校学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要证每学期8-10 学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新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和高校安全部门负责人,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学校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将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开展。各地各校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指导与监督,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省教育厅将对安全教育培训参与人数、学习时长、参与率、合格率等数据实时督导、汇总,进行全省通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
省教育厅 姜业华,电话:0531—81676708。
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胡秀伟,
电话:0531-82761020,15508676352。
附件:第一阶段课程安排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