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期间,鞍山全市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次通告禁放范围是指鞍山全市域,包含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
对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如何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