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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单位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8 12:49:19
The Beginning

  丹东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单位汇总

  为规范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现将丹东市可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相关证明的医疗机构公告如下:

  开具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医疗机构:开具主体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图片来源:丹东卫健委)

  开具接种禁忌症证明所需资料

  1.申请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2.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常规就诊程序做相关医学检查开具证明。

  3.因年龄及身体原因不能到相关定点医院的,可委托亲属或基层干部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办理。

THE END

TAG:禁忌症  疫苗  病历  丹东  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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