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丹东第三十届海葬活动报名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申请人和参加活动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2)逝者的户籍证明材料,即逝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的需印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3)逝者《死亡证明》复印件。如逝者户籍证明或者《死亡证明》遗失,则必须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海葬;
(4)逝者的《骨灰寄存证》复印件。如《骨灰寄存证》遗失的,由实施遗体火化的殡仪服务机构出具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注:参加海葬活动的家属测体温后或持健康码方可登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