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10月7日18:20分接到协查:我县居民王某某与阳性检测者马某同乘T167次列车3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及已排查到的接触人员均已被落实管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6日17:00在河北石家庄市乘坐T167次列车3车厢从石家庄至南昌站;
10月7日07:25到达南昌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08:00许乘坐出租车至徐坊客运站购买南昌至乐安的车票,08:30乘坐汽车赣AD5780返回乐安;
10:40许到达乐安汽车站进行核酸检测,出站后朋友接其到旭日佳苑家中吃午饭;
12:30坐私家车至乐安汽车站,13:00乘坐乐安至湖坪乡城乡公交赣F07626D返回湖坪,14:10许到达湖坪乡街上村家中;
14:30许到湖坪街上vivo手机店修手机,14:35许步行返回家中;
18:30接县疾控中心流调电话后转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密接人员王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乐安县防控办电话:0794-6669019),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特别是同乘10月7号13:00乐安至湖坪城乡公交赣F07626D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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