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四川滞留考生
1. 请滞留考生分别于4月28日、5月8日、5月15日当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按要求做好返程安排。
2. 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要求返回报名所在地的滞留考生,须立即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5月22日起,每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
3. 滞留考生应遵守各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返回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和消毒。
4. 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及返回报名所在地后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5月24日(考前14天)起,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提交监测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