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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恢复重点场所经营活动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1 01:10:45
The Beginning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重点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经营服务“双推进”,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现将有序恢复重点场所经营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酒吧、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夜总会、咖啡馆、密室逃脱、剧本杀、洗浴(SPA)、沐足、美容院、按摩场所、鬼屋等密闭场所,以及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健身场所、游泳池等场所,在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二、恢复经营的各类场所经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三、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并按照上述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场所  肺炎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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