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居家医学隔离观察适用于70岁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如有孕妇、14周岁以下儿童、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商务出行需要申请豁免的,可指引拨打区外事工作专班电话(0757-88668992、15919004158),详细沟通。
符合申请,需要转接回来居家隔离的,可拨打区经促局口岸科电话:0757-88821247
居家隔离申请材料:
1、客人的申请书(写清楚入境时间、同行人员、申请人及同行人员信息、居家地址)。
2、核酸检测结果。
3、身份证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患有基础性疾病的客人需要提供诊断书或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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