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恢复收托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口函〔2020〕11号)、《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恢复收托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566号)精神,我区组成联合评估组,对照《佛山市托育机构复托评估表》要求,对申请复托核验的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核验,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第一批次托育机构自发布之日起可以恢复收托服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