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当地政策:
倡导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倡导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减少跨省、跨市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第1、2、3、7、10、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2、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2、3、7、10、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3、对近14天内有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所在地市(盟、州,直辖市为区、县)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4、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盟、州,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5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5、对上海市中风险地区所在镇街及近7天有报告新增本土个案的镇街,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上海市其他区域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三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
6、对从省外来(返)江人员(不包括上述1-5项的人员)建议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建议抵江后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等核酸检测服务点就近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离开。
抵江后12小时内须向所在村(居)委(114查询电话号码)、单位或所在宾馆报告,并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第1、3天,抵江后24小时内须完成1次核酸检测,隔24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江者视为已完成1次核酸检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健康管理等措施。
7、本市外陆路、航空、水运等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来(返)江时要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重点地区来(返)江人员具体政策:根据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可关注“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查询)有关要求执行。
备注:1、因疫情滞留人员在当地已经隔离14天的,能够出具当地解除隔离证明(或当地指挥办、单位函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来(返)江按滞留人员有关规定落实健康管理,不适用以上措施。2、“3天2检”等措施是一般省外来(返)江的人员持续在江期间的健康管理要求,并非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前提条件。3、八类特殊场所及校园、殡葬服务等机构探视、访问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应高于社会面,具体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4、各市(区)要落实在交通站点等开展落地核酸检测。设置方便快捷的黄码检测专区,督促黄码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提高黄码人员转码率。
出行交通政策:
铁路:
1、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2、对各火车站来江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市来(返)江人员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公路:
1、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2、对各长途客运站来江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客运班线已停开。对外市来(返)江人员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水路:
港澳水路客运班线已停开。
以下内容来自2022年6月12日“江门疾控”公众号发布
重要提醒
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如下:
1、所有外省来(返)江人员,建议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江。抵江后严格落实“3天2检”( 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江者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 )。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避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所有外省来(返)江人员抵江前须主动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抵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其他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江人员,要配合社区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因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广大市民要关注国内各地区疫情变化,外出旅游、娱乐的同时不要放松警惕,尤其是高考结束的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建议到密闭场所长时间逗留。在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逗留,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无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们)请按照接种程序尽快进行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4、各市区、行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全市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网吧、书吧、歌厅、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沐足、洗浴中心(SPA)、美容院、养生馆(理疗馆)等密闭经营场所要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限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堵住疫情传播漏洞。
特别提醒,按照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全市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执行措施不到位的场所一律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调整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
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综合研判,我市调整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所有外省来(返)江人员,抵江前须主动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建议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备,落实“3天2检”( 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江者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 )。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避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广东省内来(返)江人员,或外省来(返)江人员在省内连续旅居超过7天,不再要求落实“3天2检”。上述人员入住本市酒店等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卡的基础上,不再要求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从“两站一场一港口”来(返)江人员,仍须完成落地核酸检测。
4、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江人员,继续分级分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参照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可关注“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查询)。
5、对上海市中风险地区所在镇街及近7天有报告新增本土个案的镇街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上海市其他区域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三次核酸检测(第1、 4、7天开展核酸检测)。
6、请广大市民增强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落实“1米线、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要求,发现身体异常及时报告、就近诊疗。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本相关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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