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必要不离新。
倡导市民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出市,不得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确需出市的,须提前向本单位及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后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审批。
二、严格来(返)新人员管理。所有来(返)新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报备,来(返)新须“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新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扫场所码,接受赋码管理,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配合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实行红码管理,落实14天集中隔离,在第1、2、3、4、5、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被隔离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时,可在就近核酸检测点采样,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样后立即返回家中隔离,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市民群众假期不聚集、不扎堆。所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举办方和承办单位提前3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对于经贸类活动,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对非经贸类活动,原则上不办少办,确需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对群众的婚丧嫁娶等活动,倡导简办、少办、节约办,确需举办的落实属地责任事先报批。“五一”假期所有活动均需在节前完成审批程序,50人以上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5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后报省指挥部备案。
四、做好假期旅游防控。
“五一”期间,暂不恢复跨省团队游、省内团队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谨慎选择目的地。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场所码、“流动哨”,按75%的限流开放,严控瞬时流量。宾馆、酒店、民宿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查验“两码一证”。
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的景区、景点、酒店,立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