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范围
新乡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含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安装标识牌时间、地点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居民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预先信息采集和预约登记。具体安装时间和地点由各责任单位确定,在“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备案,并保障群众预约办理。
(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组)等负责免费为辖区居民安装电动二(三)轮车标识牌并完善信息填报。
(三)拟定集中安装期截至2022年5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安装要求
(一)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安装标识牌,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现场校验车辆:
1.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至少需提供两个联系方式(所有人及其他家庭成员);
2.购车发票;
3.车辆合格证明;
4.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动车所有人需签署《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并上传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
(二)电动三轮车安装标识牌前,应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棚(伞),否则不予安装标识牌。标识牌集中安装结束后,对于加装遮阳棚(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对于未悬挂标识牌的,将从重处罚。
(三)现场工作人员采集相关信息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发放安装普通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绿牌);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或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三)轮电动车,发放安装其他电动车标识牌(黄牌);对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三)轮电动车,告知车主需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不予安装标识牌。
第一批安装点
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重要提醒:
1、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本次标识牌登记安装工作实行预约制,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就近预约办理。未在手机上完成预约的,请勿前往安装点,防止无法办理。
2、因现场需校验车辆,请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无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的,请按照规定格式提前填写《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以及提供相关证明。
3、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下步将逐步增加安装点,分时段、分地点开通登记上牌业务。
点击下方图片下载打印:《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