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加快推进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办理,现对以下公共业务予以明确和提醒:
1、各参保单位应按照2022年4月2日发布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4月17日前尽快到医保窗口办理2022年2月1日-2月28日未办理的医保手续。若因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及办理医保手续,造成单位人员医保待遇受影响,需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月17日18:00时后市医保中心将按工作要求推送2022年3月份医保缴费计划并开始办理3月份手续。
2、目前仍未收到2022年2月份缴费计划或缴费计划有误的参保单位尽快前往市民中心2楼100号窗口核对缴费信息或拨打3060032咨询。(提示:单位通过网上税务平台缴费时,若未查到单位缴费信息,可尝试将查询日期改为2月份,即可查到缴费信息;若仍未查询到信息,请及时联系3060032)
2022年4月13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