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大连市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的 “两病”待遇已自动享有了。
高血压、糖尿病是我国居民常见的慢性病,为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将城乡居民参保人的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我市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将近20万,目前大多数已申请并享受到“两病”待遇。
为确保居民“两病”政策在大连全面落实、应享尽享,大连市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沟通,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信息,将全市符合“两病”保障条件但尚未办理申请的6万多人直接纳入“两病”待遇保障。也就是说,这部分人群的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已自动享有了!
近期,大连医保部门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可以享受待遇的这部分参保人员,如果参保人员收到短信,可到附近的 “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和使用。
特别提示
医保部门发送的短信内容为:您已纳入我市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保障,到“两病”用药定点机构购药报销65%,每季度限额100元/200元。
医保部门不会索要参保人的任何银行卡号或者密码,不需要参保人员点击任何链接,只是告知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的情况。
大连市医保部门还提醒各位居民医保参保人,今后在确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之后,请及时申请“两病”保障,以免延误待遇享受,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办理指南
保障对象
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患有“两病”的,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均可以申请“两病”保障待遇。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享受该项待遇。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主动申请。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持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符合的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相关待遇
就医及报销流程。“两病”待遇只能用于购买“两病”用药,不是所有医院都可以享受,只能到“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才可以。患者在“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时报销。
保障水平。“两病”患者到“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按照65%的比例报销,糖尿病患者季度支付限额为200元,高血压患者季度支付限额为100元。与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推荐治疗方案的,在使用推荐治疗方案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
用药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限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具有“两病”用药标识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超出“两病”用药限定的,医保不予报销。
特别提示
①参保人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两病”人员,限额为300元/季度。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②已享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规定病种(包括俗称“慢病”和“门诊大病”)补助的患者,继续按原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③“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待遇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