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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生育保险待遇一览 宜昌市城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20:23:08
The Beginning

生育保险待遇类别

医疗费(元)

产假天数(天)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所需资料

  剖宫产

  4000

  143

  一、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内可办理。

  1、在宜昌市城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出院两个月后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2、在非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出院两个月后办理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件,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报销所需资料: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二、流产、上环、取环、绝育手术、避孕失败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影像(如B超等)报告单原件,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难产

  3300

  143

  顺产

  3000

  128

  7个月以上(引产)

  2000

  98

  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 (含7个月)

  1500

  42

  4个月以下流产

  400

  15

  上环

  150

  —

  取环

  100

  —

  绝育手术

  1500

  —

  采取宫内节育器或绝育手术避孕失败而引起的终止妊娠费用(含取环费用)

  500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2000

  —

THE END

TAG:原件  复印件  宜昌  所需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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