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
1.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意:
1.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被申请人为1个时,提交申请书3份,以此类推)
2.申请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已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捺印确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