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今年9月,省人民政府明确,宜昌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今年10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住建局举行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通气会,从规划建设、项目认定、计划管理、实施监督等方面着力,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实现在宜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有保障,现向社会广泛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支持政策
建设主体依据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办理建设相关手续。列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清单的项目可享受国家、省相应土地、金融、财税、水电气等支持政策。对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投入使用、运营期满1年的,由财政按1万元/套(间)的标准向建设主体另行发放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