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最美天然林”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投稿方式
将参赛作品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364643583@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宜昌最美天然林”字样
咨询电话:13277179521 刘先生
征稿要求及细则
1.摄影作品要求:照片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黑白、彩色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JPEG格式,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2.短视频要求画面清晰,作品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4K,时长2分钟以内。所有作品均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及拍摄的时间、地点(200字以内)。
3.参与对象不限,林业工作人员、广大摄影爱好者、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社会组织成员均可投稿。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后的对比照)。
5.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承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所有入选作品都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后续工作或活动中使用本次入选的作品。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征集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