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质量实施课后延时服务
事项内容:推动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延时服务。在统一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基础上,学校可探索实施“弹性入学”,支持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小学和初中学校通过改建食堂、集中配餐等方式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课后延时服务坚持“五育并举”,一校一案构建“课程超市”,着力提升内涵和品质,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滨海分局配合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党群工作部
二、改善寄宿制学校取暖
事项内容:为全区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并加大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保障今年冬季取暖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滨海分局配合部门:区财政金融局、区建设交通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70人次,组织我区养老机构护理员参与全市第八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根据上级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最新标准,组织和指导我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申报补助资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区财政金融局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
四、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全区新增供暖面积6万平方米,保障供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建设交通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
五、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积极落实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加快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解决群众办证难题。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建设交通局、区财政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配合部门:人民法院、区经济发展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区建设交通局、税务局
六、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发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作用,提升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效能;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力争年底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100%。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深化“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深入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持续推进互联网移动端广告排查整治,加大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创新完善广告监测监管机制,拓宽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监测范围,持续开展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广告专项监测,加强寒暑假、重阳节以及“双11”等主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滨海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管理办公室、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
八、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强化“青年之家”建设。在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深化牵手关爱行动。重点围绕已建成“希望小屋”儿童和困境儿童,招募爱心志愿者做好日常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学业辅导、感受城市、心愿达成等活动等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选取1处试点启动青春社区建设,深入推动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落地落实,进一步引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开展青年交友联谊、公益课堂等城乡社区青年融入服务项目,提升青年社区归属感融入度。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党群工作部配合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九、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
事项内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年内累计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1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
十、开展“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累计建设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个,持续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群众就医条件,为2个县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重点人群配备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立足乡村医生岗位需求,积极组织全区乡村医生参与急诊急救、公共卫生、精神卫生、中医适宜技术和全科医疗等教学培训,确保45%的乡村医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全面提升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服务基层能力;打造智慧家庭医生服务,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电子地图,组织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上线“健康潍坊”服务号,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推进居民健康档案提档升级,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年度医疗和公卫数据、可视化健康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区财政金融局
十一、开展“千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建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联系机制,医院结合自身规模、服务能力及专业特点对口联系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由临床、护理和管理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通过长期派驻支援、建立远程协作网络、接受医护骨干进修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管理办公室
十二、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推进中医药“六进”,积极参加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系列竞赛,大力普及“全民艾健康”活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管理办公室
十三、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把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作为参保扩面重点,持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工作,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党群工作部
十四、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按标准为6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配合部门:区财政金融局
十五、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事项内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村村通”道路通行环境,加强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城乡客运资源,进一步优化城乡公交线路,紧密衔接周边重要换乘节点,有序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建设交通局配合部门:区财政金融局
十六、电子证照“扫码亮证”推广应用
事项内容:完成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社保、公积金、商事登记、教育入学、健康养老、医保、景区、交通执法、律师执业等10个领域应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区直有关部门对电子证照应用事项有关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进与省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开发完善电子证照调用功能,完成电子证照接入应用,实现扫码“亮证”服务全覆盖,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网点、政银合作网点等应配齐扫码设备,支持申请人办理业务时通过“爱山东”掌上服务出示电子证照,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扫码获取证照信息,实现扫码应用,申请人无需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重复提交证照材料的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区党政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七、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根据《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第一批计划打造6个大数据创新应用,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等领域实施一系列突破行动,形成一批独具滨海特色的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最佳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推广“潍企通”服务企业发展智慧管理平台,为全区服务企业工作提供支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区财政金融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党政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
十八、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事项内容:在“爱山东”上线“限时免费停车”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场信息查询和一键导航服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有关部门、单位
十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以满足人民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全面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建立投入品生产企业ABC分级监管模式,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维码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二十、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县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等行为;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部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十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十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打防结台、预防为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部署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增强群众防骗意识。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运输、存储、贩卖的产业链,实现全链条打击。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二十三、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文明交通行动
事项内容: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主题,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采取社会宣传、组织推动和企业自治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培养群众文明交通习惯和自觉行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牵头部门:交警大队、区党群工作部配合部门:区建设交通局、区旅游度假区、区教育分局、央子街道、大家洼街道
二十四、开展文明乘车专项行动
事项内容:以文明乘车为主题,注重“宣传引导、问题治理、实践养成”,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乘坐公交车的小事做起,弘扬文明风尚,培养文明习惯,争当有礼滨海人,助推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提升。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牵头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建设交通局配合部门:区志愿者协会、滨海爱心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