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疫情防控社会随访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重点提炼:
1. 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桓返桓需携带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桓返桓人员,提前劝阻、引导暂缓入桓返桓;
3. 入桓返桓人员要提前3天向社区(村居)报备,并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原文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和提前报备。
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桓返桓需携带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桓返桓人员,提前劝阻、引导暂缓入桓返桓;其他低风险区人员(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入桓返桓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公务接待活动中,提前告知来访人员我县的防疫政策,详细了解拟来访人员的 14 天行程轨迹。各单位暂不接待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团,并且不组织到疫情重点地区旅行。
二、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社会随访。
各镇(街道)统筹组织公安民警、医护人员以及网格员、村居干部等社会资源,深入村居、农户家庭、农村集贸市场等,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知识,详细排查登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回国人员等重点人员信息,及时跟进做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教育引导城乡结合部的村民、外来务工人员高度警惕涉外酒店、冷链物流仓储场所附近的废弃物品及物品外包装的处理,严防通过此类媒介传播疫情。
三、分类做好入桓返桓人员健康检测。
入桓返桓人员要提前3天向社区(村居)报备,并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桓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桓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桓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桓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对 14 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达后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7+14”和“5+1”,即 7 天居家隔离和 14 天健康监测,返回后立即进行 2 次核酸(间隔 24 小时),第 7 天时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和 1 次血清抗体检测,第 14 天和第 21 天再分别做 1 次核酸检测。对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推送下发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开展追踪随访,严格按规定落实隔离检测,对推送的其他重点人员按一般接触者进行管理。
四、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管理。
对于实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的人员,所在社区(村居)要落实专人负责,分类管控。做到单人单间居住,不出门不出户,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保持一定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家庭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期间,不出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报告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居)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送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五、严密防控措施。
严格防控制度,科学精准有效防控,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组织会议活动,提倡减少聚餐活动,提倡不组织、不参加 10 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各镇(街道)防控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对不符合防控规定的要立即整改纠正。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网格化防控体系作用,组织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层卫健人员等随访力量,不间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清查,及时登记重点地区入桓返桓人员信息,分类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督促社区(村居)、各类用人单位、酒店宾馆等落实入桓返桓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和信息登记报告义务,不漏一人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