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疫情防控期间引导生活服务业有序开业复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推动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美容美发、维修、洗涤等生活服务业有序开业复工,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按照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引导生活服务业有序开业复工的通知》(市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8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做好开业复工
1.部分恢复开业复工范围:餐饮业(只允许外卖、送餐)、住宿业(只允许50个床位以上)、城区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只允许蔬菜、水果、米、面、油、肉、蛋等,禁止活禽交易与现场宰杀)、理发店(只允许理发)、书店(只允许预约销售)、宠物诊疗场所(只允许诊疗)以及其他需要部分恢复经营和开放的市场主体。全部恢复经营活动的时间待通知。
2.暂缓开业复工范围:娱乐服务业(歌舞厅、影视厅、酒吧、网吧、奶茶吧、休闲吧、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室、健身中心、台球室、棋牌麻将室、茶楼等)、景区民宿、各类培训机构、美容服务、保健服务(减肥、按摩、足疗、汗蒸等)、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游泳馆、游乐场、儿童乐园、旅游景区景点、野生动物交易、活禽交易与现场宰杀点、宠物交易店、花鸟市场、农村大集、流动摊贩(夜市、流动小吃等)、零售药店“具有退烧、止咳”功能的药物销售、牙科诊所、不具备隔离条件的诊所以及其他需要暂缓营业的市场主体。暂缓恢复经营活动的,开放时间待通知。
3.全面恢复开业复工范围:除上述两类外,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经审批备案后逐步有序恢复经营。
二、严格开业复工程序
4.业户申请。拟复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并向镇(街道)提出申请,复工申请材料包括:①开业复工申请表(见附件1);②疫情期间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③疫情防控方案;④疫情防控承诺书。
5.镇办审批。各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复工单位的审批、汇总工作,根据单位上报复工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复工条件的,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审批后,每日填写《开业复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6.备案督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经营、餐饮、小作坊、农贸市场等行业;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4S店、二手车市场、洗染业、批发市场等行业;临淄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住宿等行业;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理发等行业;区地方金融协调服务中心负责银行、证券等行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宠物诊疗场所等行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维修等行业;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行业;各镇(街道)负责无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
三、加强返岗职工管理
7.摸清底数。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前要做好返岗员工调查摸底,严格分类分级抓好外来员工返岗复工,切实摸清员工疫情期间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完善健康档案。网络订餐平台要严格配送人员管理,详细了解配送人员信息,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加强开业复工监管。
8.分类管控。对在省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且不属于(或已排除)隔离观察对象的人员,由现住地社区(村居)出具全省统一的健康通行卡,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准予正常通行。对非湖北等重点疫区的省外职工,各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经营单位严格审核达到返岗标准的,由经营单位出具承诺书,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有序返岗,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返岗人员,一律居家隔离或由经营单位安排集中隔离14天,待达到留观期并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由经营单位驻地镇(街道)督促驻地社区(村居)发放健康通行卡,安排员工有序返岗;对采取包车等“点对点”交通方式返岗的,返岗后体温监测等无异常,可不再隔离,由经营单位安排职工有序返岗。对返岗职工,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
9.严肃责任。经营单位须对出具的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因承诺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对湖北等重点疫区职工,以及具有湖北等重点疫区旅行史、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或与病例(包括确诊、疑似、轻症病例)发病前3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3天内有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得返岗。
四、加强经营场所管理
10.细化防控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各行业、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场所、就餐场所、开水间、厕所等公共区域的防控方案,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备齐口罩、消毒液、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满足正常经营需要。
11.严格人员管理。各经营单位必须完成“众阳健康”机构注册,生成二维码张贴于显著位置,并要求全部进出人员(包括职工)扫码。无淄博健康码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完成疫情防控登记,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早晚两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提示消费者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12.加强卫生管理。扎实开展“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各经营场所暂停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严格落实消毒、清洁和通风等措施,并做好记录。对电梯、卫生间等消费者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增加消毒频次,对口罩等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处置。
13.限制人员聚集。要根据服务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采取错时分批等方式控制服务场所人员数量,杜绝人员拥挤,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50%。严禁组织各类大规模促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包间,外卖配送人员必须带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实行“无接触”配送。宾馆酒店安排住宿要提倡错层分层入住,保持房间间隔,避免交叉接触。合理分流顾客,避免顾客聚集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人员扎堆聚集。提倡刷卡支付和微信、支付宝等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4.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复工标准(见附件4),参照商务部《关于发布居民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严格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所在镇(街道)。要加强防疫宣传,组织员工学习掌握疫情防范知识,引导所有员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输入性和聚集性感染。
15.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全面掌握已复工单位名单和人员动态信息,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报备制度,并在日常经营中按照各项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6.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主管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复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措施不到位行为,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未经审批擅自开业复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单位,责令其停止经营。
附件:1.开业复工申请表
2.疫情期间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
3.行业开业复工汇总表
4—1.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基本要求
4—2.农贸市场开业复工基本要求
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附件4—1:
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基本要求
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基本要求
1.健康码。各经营单位必须完成“众阳健康”机构注册,生成二维码张贴于显著位置,并要求全部进出人员(包括职工)扫码。无淄博健康码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完成疫情防控登记。
2.大扫除。开展“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垃圾盛装容器清洁。
3.常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加强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开门窗条件的,每天强制通风至少两次,每次不低于半小时。
4.戴口罩。从业及进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
5.测体温。从业及进出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街道报告。
6.勤消毒。各类场所、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正常运行使用;保持工作服、帽清洁整齐,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餐饮具及时清洗消毒。
7.限人流。严禁组织各类大规模促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合理分流顾客,避免顾客聚集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员工自带餐具,在工作区错峰间隔就餐,禁止聚众用餐。
8.禁堂食。不得提供堂食或包间,取消各类饭店聚餐活动。外卖配送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实行“无接触”配送,及时对配送容器清洗消毒,确保外卖食品安全。
9.配喇叭。营业场所通过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0.保质量。加强加工过程物理污染、化学污染控制,持续保持卫生条件,降低污染风险;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不超过35%。
附件4—2:
农贸市场开业复工基本要求
1.强管理。各市场开办单位要详细登记各个业户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区外进货情况,建立经营业户健康档案。符合返岗条件的业户要在确保健康的前提下,方可营业。
2.大扫除。积极开展“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市场内垃圾及时清运。
3.严出入。各农贸市场原则上保留1-2个出入口,必须完成“众阳健康”机构注册,生成二维码张贴于显著位置,并要求全部进出人员(包括职工)扫码。无淄博健康码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完成疫情防控登记。不允许小孩进入市场。
4.戴口罩。从业及进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
5.测体温。要设立体温测量点,配齐配足专职人员。从业及进出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街道报告。
6.勤消毒。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出车辆定期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正常运行使用;保持工作服、帽清洁整齐,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餐饮具及时清洗消毒。
7.限人流。严禁组织各类大规模促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合理分流顾客,避免顾客聚集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员工自带餐具,在工作区错峰间隔就餐,禁止聚众用餐。
8.禁堂食。不得提供堂食或包间,取消各类饭店聚餐活动。外卖配送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实行“无接触”配送,及时对配送容器清洗消毒,确保外卖食品安全。
9.配喇叭。营业场所通过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0.保质量。加强加工过程物理污染、化学污染控制,持续保持卫生条件,降低污染风险;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做好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工作,确保上市商品质量;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不超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