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微返微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加强入微返微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东莞、西安、宜兴、绍兴、宁波、石家庄、哈尔滨、呼伦贝尔、齐齐哈尔、上海(浦东新区、青浦区)、杭州、德宏、宿州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包括本通告发布后公布的发生疫情的地级市)入(返)微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14天内从发生疫情的地级市入(返)微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对于不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外出史、旅居史者,以及未按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14天内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三、14天内省外(省内若发生本土疫情,则含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入(返)微人员,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曾在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驻留等,建议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群众进行加强免疫。
中共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