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更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来兖。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兖。审慎网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商品,收取快递时做好消毒。
二、及时主动报备,严控聚集性活动。所有来兖返兖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镇街、社区(村居)或单位报备,并在抵兖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若您与公布的风险地区和人员有空间和时间重叠,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履行各类会议、培训等审批报备程序,非必要不举办、凡举办必报备,谁举办、谁负责。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
三、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须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健康码、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医疗机构或参加各类会议、集会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其他公共场所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好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对不规范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健康码“亮黄牌”、行程码“带星码”人员,各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限制进入,并迅速向主管部门、社区和属地镇街指挥部报告。
四、做好健康监测,及时接种疫苗。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关注所在村居发布的每周核酸筛查服务信息,携带健康码、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未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或未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的居民,应尽快接种;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48小时内,不要参加核酸检测。
五、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对疫情防控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济宁市兖州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