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始
为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乳山市委宣传部联合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评选奖项
第六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
二、评选标准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专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弱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老敬老爱老,关爱家人亲属,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对象
凡符合乳山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乳山市全体市民及长期在乳山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均可参评。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被表彰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届评选。
四、评选程序
逐级推荐。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深挖典型,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好推荐人选并及时上报市文明办。推荐前应征得本人同意。
资格审核。市评选组委会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信用等部门意见,对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法违纪和诚信缺失问题的人选,取消评选资格。
公示投票。在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召开全市道德模范评审会议,现场进行无记名投票。
评定表彰。综合得分情况和部门审查结果,在充分酝酿基础上,确定乳山市第六届道德模范人选,报市文明委审定,并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原则上各部门单位推荐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候选人,于3月25日前将初步推荐人选报市文明办,并提交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联系电话:66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