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22时30分,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发送的协查函,孟某某为北京市疾控中心报告的确诊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经调查核实孟某某于7月31日至8月3日间在鸡冠区居住活动,8月3日14时10分左右自驾离开鸡西。
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孟某某与朋友自驾车回鸡西,13时左右在城子河高速口驶出,直接回到鸡冠区北山1号楼(韩都楼)家中后未外出。
8月1日未外出。
8月2日7时左右与母亲、朋友自驾车到密山丛石祭祖;10时左右回到家中后,再未外出。
8月3日9时左右与朋友自驾到鸡西市联通公司大厅二楼4号窗口办理业务,10时30分离开;11时多与朋友至鸡西市医疗保障局门口处短暂停留后返回鸡冠区东洋1号楼亲属家中;13时30分至14时与朋友自驾到鸡西市医疗保障局一楼大厅,与右侧3号窗口(或2号窗口)、10号窗口及大厅负责人进行咨询后离开;又自驾到鸡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大商对面),在一楼大厅叫号后步行到二楼大厅,短暂停留后离开(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4时10分左右,将母亲送至鸡冠区东洋1号楼亲属家楼下,与朋友自驾离开鸡西市。
特别提示:
请以上同一时间内,与上述行程轨迹重合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市已启动12周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尽快接种,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