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的公告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总体平稳,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根据丹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维护市场秩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零售药店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管理。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消费者需凭身份证实名购买,并通过“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模块”等信息系统及时登记相关销售信息。
二、各相关单位应严把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相关物资的购进渠道关、质量验收关、仓储养护关。发现质量异常、涉嫌假冒或者过期失效等问题防疫物资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报告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不予行政处罚。
三、各市场主体要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虚构原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规定,禁止使用或销售无出仓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禁止将进口冷链食品冒充国产食品使用或销售,否则将依法严惩。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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