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6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通告如下:
1.严格分类闭环管理。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企业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分类闭环管理:
(1)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润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于外地来润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凭货运单登记人员信息,企业负责落实“即停即卸即装即走”要求,原则上司乘人员不离车、夜不留宿。对于外地返润司乘人员,由所在企业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实行“7+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对于外地过境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凭货运单登记人员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后通行,落实不停留、不下车要求。
(2)对于往返镇江市外全域低风险设区市(行程卡无*号)的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进行信息登记。由所在企业落实司乘人员的健康管理责任,非必要不留在润州,确需在润州停留的,由用车单位落实每日核酸检测,建议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严格落实工作场所及居所“点对点”管理。
(3)对于仅在镇江市域范围内执行运输任务的司乘人员(行程码只有“镇江”轨迹的),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通行;企业登记每日行程信息,落实“定人定车定线定点”的原则。
(4)所有司乘人员不得参与装卸货转运工作,不得与生产经营企业人员接触。
2. 严格核酸检测工作。企业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 严格流动查验措施。各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在重点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物流集中区域开展查验工作。
4. 严格监督管理责任。各街道要依据接收到的车辆登记信息,跟进落实防疫措施。主动对企业及驾驶员来(返)润主动申报、每日行程登记、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镇江市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