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健康防护,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一、主动报备,做好健康管理。请广大市民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进展及风险等级划分等,主动排查、报备是否有以下地区旅居史,并对照落实防控要求。
省份 | 重点关注地区 | 关注时间 | 备注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9月29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阿拉善盟 | 10月3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10月3日以来 | |
张掖市 | 10月3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兰州市 | 10月15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陇南市 | 10月18日以来 | ||
天水市 | 10月19日以来 | ||
宁夏自治区 | 银川市 | 10月16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中卫市 | 10月20日以来 | ||
贵州省 | 遵义市 | 10月17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北京市 | 昌平区 | 10月16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朝阳区 | 10月17日以来 |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10月10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辛集市 | 10月17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湖北省 | 天门市 | 10月19日以来 | |
青海省 | 西宁市 | 10月19日以来 | |
四川省 | 成都市 | 10月28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山东省 | 日照市 | 10月18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黑龙江市 | 黑河市 | 10月13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哈尔滨市 | 10月16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江西省 | 上饶市 | 10月16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九江市 | 10月29日以来 | ||
上海市 | 上海迪士尼乐园和迪士尼小镇 | 10月30-31日 | 有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
重庆市 | 长寿区、渝北区 | 10月22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九龙坡区、巴南区、沙坪坝区 | 10月22日以来 |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0月19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周口市 | 10月22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
江苏省 | 常州市 | 10月28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浙江省 | 嘉兴市 | 10月20日以来 | |
辽宁省 | 大连市 | 10月20日以来 | 含中高风险地区 |
山西省 | 朔州市 | 10月22日以来 | 有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
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来丹返丹人员、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学校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其后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告,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其他人员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有该证明的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抵丹后配合社区做好7天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丹后于24小时内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完成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的配合做好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于来丹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
二、主动配合查验。进出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保持“一米线”。各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做好通风、消毒等措施,发现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减少外出和聚集性活动。近期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须不离丹、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确需前往的,需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程后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四、加强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方法,请3岁以上人群,按照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