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勤人员5人,主要承担文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镇江市区(丹徒、京口、润州、新区)户籍,年龄32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4.8(含本数)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测试达到健康心理状态,能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会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
(三)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公安辅警岗位,有志于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四)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五)《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携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旁光大银行营业厅直接打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至17:00。报名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5楼509。应聘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经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现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至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七)培训。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丹徒公安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现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镇江市最低工资202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双方约定发放工作津贴、加班费、考核奖约1000余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绩效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四、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