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已全部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的通知》,自3月1日起镇江市将有序恢复养老服务。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望周知。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
各养老机构在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出入管理、内部防控、老年人防护等常态化防控要点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
(一)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进入人员均需进行实名登记、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并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采用预约方式分批有序接收新入(返)院老年人,老年人需14天内未接触过境外回国人员,且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养老机构需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监测和记录工作。除就医等必要情形外,不提倡住养老人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经机构批准登记后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做好行动轨迹记录,返院后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院内回家职工尽量减少外界接触,并做好每日测温和行动轨迹记录工作。
(二)恢复家属及亲友探视服务。
探视人员应提前向养老机构提出探视申请,养老机构需在院内设置探视区域,并按限定人员、限定时间、限定路线和限定区域的要求,做好探视人员引流,派专人做好探视区域通风消毒,确保探视活动有序开展。探视卧床不起等重度失能老人,需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要求进入生活区探视;其他老人可与家属及亲友在探视区域内开展探视活动。探视人员需测温、验码、实名登记,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做好内部常态化防控。
机构内进入人员及物品登记管理、探视区域管理、生活区域消杀通风、疫情预警监测等关键节点要明确由专人负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机构内日常环境消毒,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住养老人健康安全。
有序恢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助老员应提前与老人电话沟通,经老人同意后预约上门。入户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并全程配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市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做好服务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正式恢复服务前,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要对所有的场所、设施设备、服务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和安全检查,做好开放前准备工作。恢复服务后,要严格执行每日消杀与通风,做好进入人员和工作人员体温监测与登记,在出入口、服务台、洗手台等处配备手部清洁物品,适当控制人员密度,确保服务安全有序开展。
加强对恢复养老服务的管理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的同时,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安全有序开展。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举措,加强工作人员卫生防疫知识培训,确保服务安全,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