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5年内且在2018年6月25日(含)后来我市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我市租房居住且家庭在我市无房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一定标准的租房补助,补助期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标准为: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补助。
(二)人才租房补助与人才购房券、人才公寓购租、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三)享受人才租房补助期间,申请人须在东阳市就业并正在租房居住,离东、已购房或不再租房时需及时办理中断。
(四)人才租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审核、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4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结。申请人以半年为单位进行申报。
东阳市人才租房补助事项办理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通过“东阳人才网”(www.dyrcsc.cn)人才保障专栏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JPG、PDF格式):
①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②结婚证(已婚申请人);
③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申请人与东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⑤房屋租赁合同及税务部门正式发票;
⑥申请人银行卡(存折)。
2.初审: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在线审核。
3.现场提交:在线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在线打印《东阳市引进人才租房补助申请表》,签字承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后,与系统要求的其它材料交至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振兴路609号905办公室,电话:86633480、89329565)。
4.复审及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进行申请人的资格复审并签具意见,联审通过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局。
5.经费安排: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经费,按照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市人力社保局。
6.补助发放: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人才租房补助款至本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