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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和村社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7 18:17:17
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加强婺城区公共场所和各村社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生命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旅游景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院、酒吧、网吧、浴室、宗教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

  2.各类公共场所要实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管控措施,对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并及时上报。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旅游景点、酒吧、网吧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应控制人员流量不超过场所最大承载量的75%,严防出现人员聚集。旅游景点实行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

  4.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主管领域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网格化巡查,开展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漏洞,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5.各村(社区)主任、书记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村(社区)班子责任分工,落细落实防控网格架构,确保联系到户,责任到人。

  6.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首问责任制,对发现的重点人员要第一时间落实管控,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指挥部。

  7.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省外来返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充分发挥村社网格作用,每日开展省外来返人员的情况摸排调查、信息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省外来返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卡、接种码三码查验。

  8.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在来返(婺)48小时内引导其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

  9.对疫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提示落实集中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门,出门应提前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不得组织或参加聚集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10.对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落实集中健康观察,相关费用自理。同时各村(社区)对日常健康监测期的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提供健康状况问询、必要物质采购、生活垃圾处置、就医渠道联系等服务。

  11.督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市场、超市、小卖部、餐饮店、药店等场所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12.各乡镇(街道)要引导居民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增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扎推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所有省外来婺返婺人员应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申报,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等规定的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THE END

TAG:疫情  人员  防控  健康  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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