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婺城区:0579-82307632
金东区:0579-82191978
开发区:0579-89150067
市本级:0579-82366777、0579-82366867
政策内容
户籍为金华市区的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或参加城乡居民农村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已在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补贴期限相应扣减。
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