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金华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包括商品住宅预售和现售),应通过金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商品住宅销售系统)销售,一次性公开当期批准销售的房源和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并一次性上市销售。
对金华市区限房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以及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销售房源数的新上市(不含已开盘销售的,下同)商品住宅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本市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明确每批次的选房人数;
对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小于当期批准销售房源数的非限房价地块新上市商品住宅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住宅销售有关规定自主销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