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拟在全市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实施对象: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三、实施办法:
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出行促进消费提供便利条件。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鼓励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在周五下午进行调休。有特殊需要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周五半天调整到同一周五休息。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制度保障。鼓励机关单位实行周五无会日。除因法律法规规定、上级部署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确需召开会议外,一般不在周五下午、双休日组织全市性会议。期间鼓励各地各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二)强化技术支持。通过钉钉平台落实弹性休假申请报备、审批审核程序和记录,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打通钉钉与职工疗休养平台身份识别,弹性休假期间职工通过疗休养平台到在册疗休养基地亮码消费,享受疗休养优惠折扣。
(三)实行调休方式。周五调休半天的休息时间可以由平时加班的时间或者年休假来抵扣,由各单位负责记录职工休假抵扣情况。对因工作原因未能落实周五半天休息的职工,允许职工调到下个周五半天休息。通过实行自由、灵活的带薪休假制度,缓解员工压力、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四)支持家庭共联。夫妻双方均为在职职工的,鼓励同时休假。如夫妻一方申请周五全天调休的,另一方同时提出调休申请的所在单位可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