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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居家健康监测规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9 16:30:04
The Beginning

  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1. 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 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 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拓展信息:

  各县(区)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与举报电话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19227

  浉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618588

  平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2785

  罗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172818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371936

  固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4667088

  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5956698

  淮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732008

  光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8855296

  商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921538

  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791518

  羊山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06569

  信阳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6122

  潢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111288

  南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73637

  鸡公山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992007

  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886023

THE END

TAG:指挥部  疫情  防控  医学  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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