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外防输入”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主动申报和全体居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境外入峡返峡人员(指出国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
2.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应由本人或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物业报备。
2.人员在到达峡山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物业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等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的“来鲁申报”模块网上申请)。
3.宾馆、酒店、出租房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防控措施
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入峡返峡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
1.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峡返峡人员进行“2+1+7”管理〔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力争24小时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其他入峡返峡人员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
2.境外入峡返峡人员,严格执行入境人员“14+7+7”防控措施(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目的地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随访)和“2+1+1”检测措施(目的地7天集中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28天1次核酸检测)。
3.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物业报告,由其立即上报峡山区疫情防控办公室。
二、监督举报
居民有义务对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峡返峡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上述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集中隔离观察的,可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物业报告,也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0536-7730117)举报。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奖励线索提报人现金200元,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接报后,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朋友们,为了城市的安全,为了您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举报疫情线索,汇聚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峡山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