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一、检测时间
2022年5月9日6:00起,在全市开展第五轮全员核酸检测,以镇街区为单位,6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检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和流动人员,全部参与本轮核酸检测。以下4类人员不参与本轮全员核酸检测:
1、2岁以下婴幼儿;
2、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3、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
4、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人员,“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及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检测的师生员工、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检测等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员持山东省全员核酸系统离线二维码(见附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扫码采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请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员前往采样点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务必要保持排队“1米线”、采样“3米间隔”要求,不插队,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人员,请提前与社区、村网格员联系,由镇街区安排机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四)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人员,“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及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检测的师生员工、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检测等人员,仍按原渠道及相关检测频率要求进行检测。
(五)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次核酸检测结果将显示到个人健康通行码上,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影响个人日常出行。
(七)凡2次及以上未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且未主动报备人员,由各镇街区进行认真统计,移交公安部门予以训诫。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广泛转告周知,积极主动参与,按时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者,未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肥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