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通知全文
一、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一)全力做好赛会服务保障
1.全面落实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奥理念,全力以赴、精益求精做好赛会组织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盛会。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全面做好赛事运行和服务保障工作,高效运行赛时运行指挥体系,按照竞赛日程妥善做好场馆运行和竞赛组织工作。精心做好住宿、餐饮、医疗、交通、抵离等赛会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重要外事活动服务保障、赛事转播和新闻宣传。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政府外办,市委宣传部,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3.深入实施科技冬奥示范项目,全面展示5G通信、云转播、人工智能、氢燃料等最新科技成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4.全面落实可持续性计划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实现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排放全部中和的目标。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5.加强场馆运行和城市运行有序衔接、无缝对接,做好水电气热安全运行和能源保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节点环境整治,落实城市形象景观方案,展现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落实冬奥安保各项措施,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城市管理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6.精准开展气象预报服务,完善极端天气应对预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各项要求,全力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
主责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二)统筹抓好涉奥疫情防控
7.严格落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引导各利益相关方严格遵守防疫手册规定,全力防范应对疫情风险挑战。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卫生健康委
8.严格涉奥场所、人员以及闭环管理界面管控,最大限度做到与社会面分离,做好场馆、冬奥村、签约酒店等重点区域通风消毒,坚决把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落实远端防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卫生健康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9.一体推进冬奥防疫和城市防疫,严格落实赛时进出京等管控措施。做好与张家口疫情防控政策衔接,确保人员安全顺利往返。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热情友好的冬奥氛围
10.有序开展火种展示和火炬传递活动,精心组织开闭幕式彩排和正式演出,安排好颁奖广场各项文艺表演。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11.建设运行好城市文化广场,开展系列冬奥主题活动、城市文化活动和群众冰雪活动。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12.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举办第八届市民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办好冰雪产业论坛,吸引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冰雪运动中来,彰显“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13.开展“迎冬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五大行动,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冬奥、支持冬奥,当好东道主,弘扬奥运精神、点燃冰雪激情。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四)努力交出冬奥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
14.落实遗产战略计划和场馆赛后利用计划,最大限度发挥冬奥遗产作用。推进北京奥运博物馆建设。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市文物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5.整合利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资源,充分放大冬奥效应。全面建成200所冰雪运动特色学校、30个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
主责单位: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市体育局,市教委
16.加快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推动延庆赛区滑雪场及基础设施新改扩建,打造国际滑雪度假旅游胜地。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延庆区政府,市京津冀协同办
二、强化规划战略引领,推动形成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主干构架
(一)持续推进总规实施
17.坚持把总规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全面实施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加快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按需滚动编制街区控规,健全规划引领项目生成的实施机制,确保规划刚性约束落到实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增效。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9.完成核心区控规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优化长安街沿线空间布局,推进核心区在途项目减量,不断降低人口、建筑、商业、旅游密度。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20.深化规自领域问题整改,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坚定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21.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一般制造业动态疏解提质,做好大红门服装商贸城等四家市场关停闭市后的改造提升。治理违法建设2500万平方米以上、腾退土地2800公顷左右,推动海淀区、丰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生态涵养区建成基本无违建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2.实施2022年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从源头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精准引导企业提质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加快12个市级医疗卫生资源疏解项目建设。研究制定疏解高校老校区腾退空间合理利用方案。持续推动广安门公交保养场等交通场站调整外迁。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24.全面完成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任务,开展346条街巷治理,对已整治街巷进行“回头看”。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25.加强各类围挡、临时建筑、桥下空间精细治理,持续推动核心区旅游住宿业转型升级。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26.推进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优化便利店布局,实现每百万人口拥有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320个左右。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27.实施留白增绿及战略留白临时绿化978.5公顷,新增城市绿地200公顷,建设休闲公园和小微绿地50处、林荫路20条,并做好养护管理。提升老旧公园功能品质,建成10处百姓身边的全龄友好型公园。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高质量发展城市副中心
28.落实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四大功能,推进政策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落地,建立整体推进、滚动落实的工作机制。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通州区政府
29.继续保持千亿投资强度,力促开工建设城市副中心M101线,加快推进三大文化设施、行政办公区二期、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东六环路入地改造、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老城双修。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交通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通州区政府
30.推进“通州堰”分洪体系建设,实现杨洼船闸工程完工、大运河京冀段旅游通航。统筹实施北运河-潮白河流域生态绿带建设,协同打造潮白河森林公园。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31.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制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展绿色科技、绿色能源、绿色建筑,办好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32.加快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产业聚集,积极推进运河商务区建设发展,吸引更多绿色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科技等机构入驻。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33.用好环球主题公园外溢效应,延伸发展IP设计、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精品民宿等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加紧建设张家湾、台湖、宋庄三个特色小镇,加快打造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区。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通州区政府
34.扎实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厂通路等跨界道路桥梁建设,办好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产业和公共服务向北三县延伸布局。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京津冀协同办,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通州区政府
(三)积极构建更加紧密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
35.实施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统筹落实通勤圈、功能圈、产业圈清单任务。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6.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交钥匙”中小学项目竣工交付,加快建设医院项目。实现京雄高速北京段主体工程完工,持续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引导创新要素集聚发展。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37.着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平谷线、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等项目建设,京唐(滨)城际铁路建成通车,开行北京-天津港集装箱铁路班列。加快建设承平高速,推动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全线绕出北京。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38.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应对。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完善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区联合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官厅水库生态修复、永定河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市京津冀协同办
39.深化京津冀产业协同,研究制定京津冀技术协同创新整体布局建议方案,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施方案,推进本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推动京津冀区域氢能全产业链发展。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京津冀协同办,市财政局,大兴区政府
40.促进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就业信息和社保转移接续互通、人才资质互认,推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和医保药品目录逐步统一。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京津冀协同办
三、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筑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一)聚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41.全面建设国家实验室,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推进战略任务凝练,凝聚各方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推动昌平国家实验室在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等方面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支持中关村、怀柔国家实验室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42.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化发展,鼓励围绕重点领域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3.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速学科交叉融合,加快科研范式转变,鼓励开源创新,在未来科技前沿领域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4.聚焦信息、生命、量子等领域,推出一批新的战略举措,推广“揭榜挂帅”机制,支持多元创新主体开展通用底层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5.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计划和技术经理人工作方案,推动建设70家左右技术转移机构,布局15家左右概念验证成果转化专业平台。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
46.推动发起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支持在京科研机构与全球顶尖科学家、国际科技组织共同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深化公共卫生、气候变化、人类健康、绿色能源等领域国际科研合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二)着力打造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
47.全面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若干措施,在做强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要素、优化创新机制上求突破、谋创新,滚动推出新的先行先试政策。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8.制定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行动计划,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和人才,提高创新服务能力。优化调整中关村“一区多园”空间布局,整合园区资源要素,为优质企业提供有效发展空间。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49.实施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打造100家左右优质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以新的体制机制布局一批高水平共性技术平台。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0.发布实施创业投资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打造和完善科创基金投资生态链。加大力度吸引天使、创投等资本在园区聚集,引导开展长期投资、硬科技投资。支持北京基金小镇健康发展。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朝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51.提升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生态能级,强化基础前沿布局,实施研发投入倍增计划,推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三个优势领域率先占据制高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训练平台、区块链算力平台、开源与前沿芯片研究院建设。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产业,加强高精尖产业组织。
主责单位:海淀区政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2.加快怀柔科学城创新要素聚集,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与运行,力争开工建设人类器官生理病理模拟大科学装置,在战略必争和补短板领域规划一批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探索面向全球的开放共享机制。
主责单位: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53.推进未来科学城“两谷一园”建设,“生命谷”加快实施生命技术赶超工程,推动脑科学中心二期项目竣工;“能源谷”围绕绿色能源等6个细分领域布局21项关键技术,强化底层技术攻关;沙河高教园建设国际能源电力创新中心等5个转化平台,搭建3个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促进产教融合。
主责单位:昌平区政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委
5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承接“三城”15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主责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5.顺义区聚焦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等领域,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尽快取得成效。
主责单位:顺义区政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大力促进高精尖产业能级跃升
56.布局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前沿产业项目和产业服务平台,超前培育量子信息、碳捕捉等前沿产业,培养产业梯队。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57.滚动推进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加快中芯京城、存储器、燕东12英寸线以及北方华创扩产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第三代半导体功率电子、射频器件等一批重大项目,促进RISC-V、GPU、CPU、AI等芯片设计实现突破。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顺义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8.加快推进新型细胞治疗、基因编辑等生物前沿技术突破和转化应用,研究制定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新型疫苗、新冠抗体药物等创新药械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扩区,加快国药北京生物新型疫苗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开工,推动科兴疫苗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9.优化高精尖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动态调整细分产业发展方向,围绕细分产业,实现每个领域“一本实施方案、一套政策措施、一支产业基金、一批重大项目、一组重点承载区域”。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0.推动小米汽车制造工厂、卫蓝新能源固态电池一期、丰田燃料电池研发中心、特斯拉设计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支持北京奔驰提高产能、投放新能源产品。完成理想汽车制造基地工厂改扩建,确保设备顺利进场安装调试。支持北汽集团等传统车企转型升级。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1.建立普惠、精准的企业服务机制,分层分类提高创新企业服务能力。制定领军企业旗舰计划,打造10家以上旗舰企业,新建10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落实独角兽企业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政策,培育更多硬科技独角兽、隐形冠军和科技领军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全面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62.制定实施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方案,用好“北京学者”“智源学者”“科技新星计划”等一揽子人才计划,不断提高人才的高度、宽度和厚度。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3.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4.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用好“包干制”等政策机制,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5.依托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以“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任务”等模式,集聚一批站在国际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才局
66.加大青年人才等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早期发现和跟踪培养机制,完善全链条培养制度,扩大青年项目支持规模,支持青年人才承担更多科研任务。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才局
67.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推动校企合作,搭建培养平台,打造高精尖产业发展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8.深入实施“朱雀计划”,加快引进国际律师、知识产权人才、项目经理、产业投资人、技术经纪人等多层次人才。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才局
69.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培养造就更多勇于创新突破、勇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鼓励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0.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办好科技周、科普日,提升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四、积蓄数字化新势能,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一)加快释放数字经济新活力
71.落实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支持政策。制定城市超级算力中心工程实施方案,加强算力统筹,建设超级算力中心。推动车联网、政务专网、工业互联网等设施深度覆盖,加快传统基建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级。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72.新增5G基站6000个,推动5G网络在重点医院、重点高校、文化旅游重点区域及重要交通设施实现精准覆盖。增强千兆固网接入能力,新增10万千兆用户。
主责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委
73.推动构建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发布“长安链3.0”“悟道3.0”,加强市场化合作,拓展应用范围。组建数字经济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数字化技术在产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应用所需要的各类标准。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4.发布20个重大应用场景,围绕智慧医疗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加速VR/AR等前沿技术全域应用。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5.完善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功能,加快数据汇集、流通,探索数字隐私保护基础制度与标准规范,开展数据确权、评估、定价、交易,构建数据资产产业链。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北京证监局
76.高标准建设信创园一期、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数字经济标杆项目,培育数字驱动的未来标杆产业。建立数字经济领域标杆企业库,遴选培育50家左右具有发展潜力的标杆企业。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石景山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持续实施“新智造100”工程,建设20家行业标杆性智能工厂,支持5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8.完善产业集群推进机制,加快打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扩展现实和超高清显示等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9.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建设,实施“扩路、强云、组网、联车、落图”五大专项。在500平方公里以上范围内实现数字化智能路口基础设施全覆盖,接入千辆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服务万辆网联车辆。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0.实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建设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编制重点行业合规手册,引导北京平台企业率先实现合规转型,加快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全面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
81.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推动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人民银行数据中心等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在京落地。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西城区政府
82.推动高水平金融开放合作,积极吸引更多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支持中央单位在京设立资金运营、财富管理等专业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金融机构设立或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83.全力支持新三板改革,用好北京证券交易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平台等有效衔接,带动券商、资管、财务、法务等专业服务机构聚集发展。持续加大企业辅导和培育力度,推动更多专精特新等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西城区政府
84.深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及监管,培育并发布更多试点项目。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相关试点。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85.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推动设立碳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86.推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创,帮助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87.推动出台实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引进一批国内外金融投资、银行理财等财富管理机构,推动财富管理业态集群化、国际化发展,加快打造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三)有效激发新供给新需求
88.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催生的消费业态变化,落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推动重点任务项目落地。落实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实施方案。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89.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商圈建设,提升传统商圈品质。依托故宫-王府井-隆福寺“文化金三角”,将王府井商圈打造成为商业、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增长点,办好王府井论坛。推进西单-金融街商圈一体化进程,打造以“品牌+品质”为特色的时尚魅力消费圈。发掘琉璃厂、前门地区老字号资源,将前门大栅栏商圈打造成为“老字号+国潮”特色商圈。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90.推出一批时尚消费新地标,发挥华贸购物中心、国贸商城、北京SKP等商业综合体集聚带动作用,引进国内外高端品牌首发首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商圈。培育首钢“体育+创意”全球首发消费圈、华熙LIVE等多元业态网红打卡地。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91.鼓励绿色消费,发展体育消费,创新生活、文旅等服务消费,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92.丰富数字消费,在王府井、西单、国贸等地区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推出一批AR虚拟试穿、VR虚拟购物等体验式消费应用场景。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93.发挥首创·郎园Station等新消费品牌孵化地示范效应,打造新消费品牌孵化聚集区,支持发展原创品牌概念店、定制店,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扩大优质消费供给。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94.落实物流专项规划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推进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大兴京南、平谷马坊等物流基地提质升级,推动昌平南口、房山窦店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推动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实现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开业运行,建设10个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完善末端配送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5.办好2022年“北京消费季”系列活动,提升玩转京城美食、国潮京品节、购车节、夜京城等标志性主题活动影响力,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96.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适度超前安排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7.实施“3个100”重点工程,集中推进100个重大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项目、1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100个重大民生改善项目,以民间投资为主的社会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50%,投资额不低于70%。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
98.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在具备条件的市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市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全覆盖、整体资产负债率降至65%左右,推动市属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再创新高。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99.健全国资监管协同机制,推动市属企业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化解一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100.发挥国有资本第二财政作用,搭建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平台,优先配套和支持产业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着力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市属企业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上市。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五、推动引领性制度创新,打造改革开放北京样板
(一)纵深推进“两区”建设
101.加强服务领域规则建设,积极对接RCEP、CPTPP等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研究制定先行先试政策举措,争取一批高含金量政策获批落地。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2.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争取纳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103.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围绕数字贸易规则、产业生态、贸易平台等方面大力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海淀区政府
104.实施园区(组团)发展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5.在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全产业链开放政策举措,落实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实施方案。在人才服务、国际收支、跨境贸易等领域推出全环节改革开放举措。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商务局,朝阳区政府
106.推动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
107.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建立市区两级重大项目协调促进机制,围绕重大项目做好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力促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8.提升航空“双枢纽”国际竞争力,推动大兴国际机场打造全货机优先保障的货运跑道,实施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国际航空社区等4大产业区和国际航空总部园等6大产业园建设,高标准规划设计国际会展中心。推动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率先打造“一个系统、一次理货、一次查验、一次提离”的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培育“保税+研发”等新业态。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大兴区政府,北京海关
109.加快首都机场综合性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行电子单证和无感通关等便捷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在首都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探索文物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实现从通关到结算全链条服务。积极争取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天竺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扩大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规模。
主责单位:首都机场集团,市商务局,市文物局,北京海关,顺义区政府
110.推动亦庄综保区批复建设和中关村综保区申报。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北京海关,海淀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1.扎实推进中德产业园、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吸引一批国际化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落户。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二)不断强化国际交往中心功能
112.实施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规划,持续提升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长安街沿线等传统国事活动区域环境品质。加快雁栖湖国际会都扩容提升,推进第四使馆区、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新国展二三期建设。强化南中轴地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国际交往功能。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113.支持建设国际医院,规范管理国际学校,加快建设高品质人才社区,优化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服务,支持打造符合国际人才消费习惯、文化方式的工作生活环境。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办
114.完善城市国际化环境和服务,统筹推进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建设友城工作项目库,推动绘制“友城产业地图”,扩大北京国际“朋友圈”。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
115.高水平办好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持续探索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办会新机制,提升展示交易功能,扩大国际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市贸促会,西城区政府
116.发挥好中国-中东欧国家首都市长论坛、七城市商会会长联席会议、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等机制性平台作用,加快国际经贸、科教、公共卫生、文体等领域资源对接和项目合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举办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会展活动。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117.落实国际组织落户便利化措施,支持世界剧院联盟等更多国际组织、国际功能性机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专业服务机构在京落地。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
118.推动实施北京市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支持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引导更多优质企业稳妥有序“走出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119.持续深化京港、京澳、京台交流合作,高水平办好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京港洽谈会、京台科技论坛,做实京澳合作伙伴行动。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台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20.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实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改革经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1.全面完成营商环境5.0版改革,推动12个方面、362项改革举措落地,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2.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在出生、教育、医疗、就业等10件个人“一件事”和企业开办、融资、贸易等10件企业“一件事”,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做好集成服务。围绕医疗、教育、托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清除市场准入标准不一致、承诺制改革落地难、准入流程长手续繁等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23.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综合执法,建立全市统一、按需共享的市场主体信用库,围绕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范全流程开展动态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2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餐饮、物流等9个领域基础上拓展到20个以上领域实施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比例。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25.在超市(便利店)等行业试点开展“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叠加合并改革,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证照同发。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26.推进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分批推出改革事项清单。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27.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进数字服务、数字监管、数字营商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全量汇通、高频汇聚,构建贯通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全链条的数字政务新格局。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28.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实现全市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29.深化“综窗2.0”改革,扩大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事项范围,全面推进镇街级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受理。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30.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触达,推动政策应享尽享。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31.加强中小微企业政策集成服务,落实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政策措施,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用好国务院清欠机制,完善综合性贷款服务中心功能,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
六、深化精治共治法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实施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
132.实施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落实四级规划管控体系,加强政务服务、公众服务、领导决策的统一入口整合,持续推进“京通”“京办”“京智”三类智慧终端的功能完善和推广使用。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
133.深入推进智慧城市“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大数据平台、空间图、算力设施等服务能力,推进空间计算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工具库研发和应用,加快各领域感知体系建设和城市码应用,推动水务、城管、应急等领域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
134.着力推进“一网通办”,除涉密、使用国家垂管系统等特殊情形外,100%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并在移动端同源发布。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35.搭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框架,完成全市重点地区城市部件普查工作,打造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市运行调度指挥体系,强化预测预警和调度指挥,构建“一网统揽全局、一网统领行业、一网统管全城”格局。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6.深化“一网慧治”,采用领导驾驶舱架构,面向不同层级用户提供云服务。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7.推动全域应用场景开放,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网格、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应急、智慧消防等,形成示范效应。打造智慧北京税务,推进“以数治税”。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税务局
138.在回天地区和城市副中心,开展数字社区建设试点。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昌平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二)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139.加强申请式退租和共生院改造,完成核心区平房院落2200户申请式退租和1200户修缮工作,重点推动国子监片区申请式退租项目。继续推动传统商圈、老旧厂房、危旧楼房和简易楼改造。鼓励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功能,发展新业态。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0.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300个、完工100个。稳步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开工400部以上、竣工200部以上。坚持以产权单位为主体,按照成熟一个推一个的原则,支持配合200个以上央属产权单位老旧小区改造。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41.探索市场化更新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街区更新和商圈升级。研究制定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管理办法,创新银行信贷、公积金使用等金融支持政策,授权一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作为城市更新一体化实施主体,推动形成更多示范性强、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样板。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三)加强交通综合治理
142.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深入开展“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专项行动。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委
143.重点对医院、商圈、学校、景区等场所周边地区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通过平交路口优化、瓶颈路段拓宽等方式,实施20项市级疏堵工程。升级改造450处路口信号灯。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
144.推广共享单车电子围栏,中心城区50%以上的轨道交通车站、核心区所有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实现电子围栏监测管理。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5.开展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严打违法销售行为,强力规范路面秩序。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146.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强力整治货车、摩托车闯禁限行行为,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加强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强化公交场站安全排查,减少交通事故。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147.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办公、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停车资源供给现状,建立共享停车协商机制,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利用人防工程提供5000个停车位,进一步缓解居民停车难。推动停车改革向路外和居住小区延伸。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人防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8.做好停车智能服务,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地块五级停车设施空间数据库,形成全市停车资源“一张图”。完善智慧停车场建设标准和相关政策,接入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动态数据,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停车诱导等智慧停车服务。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9.加快71个轨道微中心建设,加快北新桥、平安里等站点一体化改造。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
150.发挥市重点站区管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平安站区建设,提高重点站区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重点站区及周边综合整治,推动完善丰台站、朝阳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主责单位: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交通委,市应急局,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51.加速推进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慢行系统多网融合。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52.做好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的接驳换乘和点位设置优化,提升公交区域化智能调度能力。加强地面公交与慢行系统的衔接,优化调整65条地面公交线路,实现30组60条线路跨线联运,持续推广定制公交。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53.编制报批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优化改造轨道交通既有线网,推进安定门站增设出入口、国贸站换乘通道改造,完成5号线宋家庄站和天通苑北站等一批折返线改造。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54.推进轨道交通、市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四网融合”,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一套体系、一网运营、一票通行、一站安检”。推动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北京西-良乡段)整体提升工程和东北环线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霍营(黄土店)综合交通枢纽。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
155.落实慢行系统规划,推进城市慢行系统与滨水道路、园林绿道互连互通,实施西南二环水系滨水空间提升工程,开展东三环、北四环重点路段慢行系统整治,建设南护城河、清河沿线慢行系统,推动成环成网。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56.坚持节约优先,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大力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稳步推进碳中和行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本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夯实重点碳排放单位减排责任,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倡导全社会节能节电,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157.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外调绿电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实施能源行业数字化智慧化升级工程。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58.研究制定供热系统重构方案,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累计达到150万平方米,完成约2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智能供热改造试点。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59.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在公交、出租、道路客运领域更新新能源车1.13万辆,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60.持之以恒深化“一微克”行动,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六b机动车排放标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1.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对全市排放量超过5吨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生产审核。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62.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道路尘负荷监测,全市降尘量控制到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3.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管理,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数。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4.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重点单位监管。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5.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出台节水条例,推进用水分户计量,制定修订26项节水标准,全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66.完成第三轮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任务,出台强化河湖长制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清管”“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向雨水管涵排污及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统筹生态用水,统筹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生态补水。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67.实现中心城区地下输水环路闭环通水,完善供水管网,改善入户水质和供水可靠性,推进20个行政村纳入城镇公共供水覆盖范围。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68.实施山区森林经营70万亩,完成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10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增量。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169.优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连通性和安全性,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野生动物栖息地规划和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20处、保育小区100处。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
170.全面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任务,新增造林面积1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8%,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8%。重点推进南苑等7处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实现温榆河公园一期开园。推进国家植物园建设。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171.实施生态安全格局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
(五)完善多元参与基层治理格局
172.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诉求全面接诉、精准派单、高效办理、考核评价等全周期管理,依法办好企业群众每一个诉求。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73.提高12345市民热线接通率,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进一步提升群众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推动接诉即办数字化转型,应用“悟道”等人工智能平台,提升智能应答、智能分析水平,提高超大城市治理的靶向性、精准性。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74.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网格单元划分,做实网格化服务。推动市级协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常态化建设,加强对下沉街道(乡镇)城市协管员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
175.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继续实施3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规模调整,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的社区工作评价体系,开展开放式社区服务空间试点。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6.深入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居民自主分类,促进文明习惯养成。推动垃圾回收市场化体系全覆盖,深化非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改革。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进大兴安定、顺义焚烧厂三期等项目实施,新增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600吨以上。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
177.坚持党建引领,健全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物管会向业委会转化,继续对物业管理问题诉求量大的前100个小区进行专项治理,推动维修资金改革措施落地。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78.畅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创建150个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厅、350个楼门院(村组)治理示范点。制定实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意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79.深入实施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在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总结推广“回天有我”社会治理模式。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昌平区政府
180.紧扣基层治理难题,继续办好“向前一步”节目。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北京广播电视台
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一)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81.充分认识首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意义,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委宣传部
182.优化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3.优化农产品销售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造一批高品质、智慧化菜市场。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84.落实部市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智慧农业创新工场试点。深化政企研“金三角”合作模式,发挥京瓦中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生物技术、营养健康等领域取得一批研发成果。举办世界农业科技大会。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平谷区政府
185.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整合搭建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应用“京农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86.落实种子条例,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4大种业11个北京优势特色物种,实施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工程,开展北京鸭等地方优势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畜禽种业)产业园创建,加快建设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187.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落实积极稳妥推进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抓好高效设施农业试点建设,打造高水平设施蔬菜和良种蛋鸡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8.全面落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压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实施“五个百万”工程,新建4.5万亩高标准农田,保持粮食、蔬菜生产持续增长势头,稳定生猪生产基础产能。开展新一轮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
189.制定实施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工作方案,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0.重点培育提升20个北京特色农产品品牌,打响“北京优农”金字招牌。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91.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资产等多种途径增加集体收入,完善结对帮扶机制,消除1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2.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百师进百村”活动,培育创建一批乡村全面振兴样板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
193.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新增8000户煤改清洁能源,开展800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完成300个村污水治理任务,推进户厕接入污水处理管网,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194.继续开展农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实施山区500户农民搬迁工程。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95.推动精品民宿与区域文化旅游联动发展,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升延庆、怀柔休闲农业重点区发展水平,打造2条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提升50个美丽休闲乡村、提升80个休闲农业园区、改造150家民俗接待户和乡村民宿。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96.依法依规管好农村土地,落实“村地区管”等长效机制,出台零散配套设施用地政策,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持续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97.加快新型集体林场建设,探索保护生态功能前提下林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提升林果业配套设施和科技服务水平,支持老北京水果提质增效,建设15个示范基地。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98.提升农民培训质量,开展农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次,培育更多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9.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农民充分就业工程,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200.通过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参保、促进农村劳动力乡村产业就业参保、推进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参保、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参保、引导多途径就业参保、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参保等措施,实现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统筹推进农民增收20条措施落实,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打造城市均衡发展重要活力区
202.落实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原新城综合承载能力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区域交通网络,完善公共服务供给,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增强平原新城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3.深入实施推动城市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推动市郊铁路亦庄线、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国家大熊猫繁育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丽泽城市航站楼、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北京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园林绿化局,丰台区政府,房山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4.实施京西地区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发挥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服贸会带动效应,推动科幻产业集聚区、城市织补创新工场建设,提升新首钢地区城市功能品质。加快“一线四矿”文旅康养休闲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5G+8K”超高清示范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做精做优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205.加强绿隔地区的规划管控,实施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广王四营乡减量发展试点经验。编制完成二绿地区减量提质规划,探索二绿地区规划实施路径。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办
206.深入落实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政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巩固深化结对协作,构建生态涵养区适宜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07.严格落实“三个保持”“四个不摘”要求,完善支援合作长效机制,以首善标准做好京蒙东西部协作工作,高标准做好对口支援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沈对口合作。
主责单位:市支援合作办
八、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首都文化繁荣发展
(一)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
208.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四史”教育。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基地,落实本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209.保护传承利用好红色资源,推动编制双清别墅、天安门、北大红楼、卢沟桥-宛平城等重点文物保护规划,推动北京香山革命纪念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三馆融合发展,推动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10.以实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创建,加快打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211.继续开展“光盘行动”“V蓝北京”“空调调高一度”“文明祭扫”“文明旅游我最美”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212.深入实施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深化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
主责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213.加强典型选树和立体传播,深化李桓英同志先进事迹宣传“10个一”举措,组织开展“2022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健全礼遇榜样模范制度,做好首都道德模范、思想政治工作“双优”评选表彰。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厚重底蕴
214.编制完成申遗文本,推动出台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继续实施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五八二电台迁建,完成中轴线申遗保护年度任务。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广电局,市委宣传部
215.做好老城整体保护,推动重点文物腾退,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机制和方式。加强重点文物、会馆、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推进文艺演出进会馆旧址,打造“会馆有戏”文化品牌。推动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修缮与开放。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216.落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推进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创建大运河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高中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17.落实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保护规划,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及长城抢险修缮项目,继续办好北京长城文化节。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18.加快“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加快建设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推进永定河文化博物馆项目前期工作,办好第二届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节。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海淀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219.制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实施2022年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20.落实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意见,支持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创新发展。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三)更好实现文化惠民
221.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服务群众为导向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城市文化会客厅”项目,打造一批“小而美”的数字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视听小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成投用北京市文化中心,推动“一键游北京”智慧文旅服务平台试运行。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
222.贴近群众生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6万余场“歌唱北京”“舞动北京”“艺韵北京”等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提升中国戏曲文化周、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纪实影像周等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223.编制完成“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博物馆的支持政策,继续推进博物馆延时开放。在50家博物馆为观众提供免费语音导览服务,鼓励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首都精品文物展览季活动,丰富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
224.落实“书香北京”计划,鼓励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建设实体书店、图书馆或图书室等文化基础设施,持续举办全民阅读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25.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举办“大戏看北京”展演季,支持重大革命、历史、现实和北京题材创作,策划推出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狙击手》、电视剧《我们这十年》《胡同》《冬奥一家人》、歌剧《映山红》《青春之歌》、京味舞台剧《簋街》、杂技剧《呼叫4921》等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评选推荐。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焕发文化创新活力
226.实施“文化+”融合发展战略,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商贸等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丰富小剧场、脱口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演艺形式。开展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打造更多全方位、沉浸式的文化体验空间,培育一批辨识度高、穿透力强的独创文化品牌。加强文创产品开发、设计、生产。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
227.推进8K超高清标准制定,支持8K超高清内容创作生产、丰富应用场景。
主责单位:市广电局
228.深化市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推动产出更多高质量文艺精品。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229.大力发展北京优势占先文化新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推进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试点项目落地,推动文创园的集约化、多元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广电局
230.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精心设计与商务、科技、消费高度融合的旅游产品,开发具有特色的红色旅游产品,优化提升旅游线路,做深做优文旅服务。推进慢行空间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打造21条“漫步北京”文旅骑行线路。实施“品读建筑-发现北京之美”文旅资源开发计划,开展旅游休闲街区、度假区评定,举办2022年北京网红打卡地评选等活动。持续打击非法“一日游”等行为,净化首都文旅环境。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231.创办北京文化论坛,搭建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流文化成果展示、经验交流、合作洽商平台。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国际游戏创新大会、国际音乐产业大会、“电竞北京”等品牌文化活动。联合津冀举办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广电局
232.深入推进全市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行业秩序、清朗网络空间、涵育良好生态,营造风清气朗的文娱领域风气。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紧扣“七有”“五性”,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稳步提高居民收入
233.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4.促进培训与就业、培训与用工有效衔接,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70万人次培训任务。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5.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6.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出台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标准。支持扩大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覆盖面。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
237.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和帮扶精准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38.制定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点推进基层慈善工作站点建设,搭建基层公益慈善平台。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二)整体提升教育发展质量
239.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改进学校考评和学生考核机制,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后服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继续为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主责单位:市教委
240.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体育中考改革,落实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培养学生体育运动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主责单位:市教委
241.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提升办园质量,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研究完善发放生育津贴等鼓励政策,出台政策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50家。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242.持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校长教师区域交流轮岗、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全市所有区。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
243.完成“公参民”学校治理等各项民办中小学治理任务,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各区控制在15%以内。加强发展素质教育、教育发展状况和发展质量的督导、评估与监测。
主责单位:市教委
244.推动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建设新一轮高精尖创新中心,提升教育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能力。推动首都体育学院等高校新校区建设,支持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45.落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倡导终身学习,积极推进建设学习型城市。
主责单位:市教委
(三)努力提供优质便利养老服务
246.落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整合涉老服务资源,在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联合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养老服务责任考核。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47.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新建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制定失智老年人照护支持政策。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248.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等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鼓励市场化专业机构参与养老助餐服务,促进规范化、连锁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249.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在全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鼓励和引导部分一二级医院、养老机构积极向医养康养联合体转型。转型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增加床位200张,加强安宁疗护人员师资培训,培养更多安宁疗护人员。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250.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机制,发展互助和志愿养老服务,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51.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252.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出行试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组织智慧助老技能培训,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全方位守护人民健康
253.完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现各区负压病房不少于10间。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小诊所、小药店发热病人监测管理,发挥基层监测哨点作用。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4.建设完成465处院前急救设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反应时间力争小于12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稳定在97%以上。加大自动体外除颤器应用培训力度,完成地铁站点、公交场站、商圈、景区等场所从业人员急救培训10万人次以上。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255.加快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口腔医院迁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5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优化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扩大医用产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重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稳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257.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人群就医服务,完善分级诊疗。优化门诊预约诊疗和基层转诊预约服务,推动居民更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支持社会办医主体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258.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互通共享,开放个人查询功能。在全市3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药品需求登记服务,精准补充药品种类。开展健康联合体建设试点。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59.新增3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更好满足群众就近诊疗、购药需求。
主责单位:市医保局
260.完善孕产妇及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成母婴友好医院30家,儿科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扩大到25家以上。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261.实施第三批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加强生命科学和临床研究,推动医药健康协同创新,提高医院科技创新带动能力,促进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
262.实施中医药服务基层行动,培养一批中医儿科健康服务师、建立一支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制定一套中医治未病服务方案。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6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丰台区、大兴区国家卫生区创建,实现全市卫生街道创建比率达到90%以上。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丰台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64.用好“双奥之城”宝贵财富,加快建设国家全民健身典范城市和首都国际体育名城。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在郊野公园、居民社区、绿道沿途布设多样化体育健身新场景。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
265.创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新建足球、篮球等100余处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维护和更新1000余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
266.精心谋划组织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以市场化方式积极引入更多国际赛事,办好北京马拉松、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北京市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等赛事。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五)坚持“房住不炒”
267.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间)。更加注重职住平衡,优化住房用地规划布局。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68.研究适应多子女家庭的公租房政策,调整建设标准和配租办法。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69.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长租、短租、互联网平台经营活动,强化租赁市场监测,推进租赁平台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人民满意的安全城市
(一)加快韧性城市建设
270.把韧性城市要求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实施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韧性城市建设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韧性城市专项规划,建立韧性城市指标体系。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
271.统筹各类城市空间资源,加强河道、水库、山洪沟、城市积水点等水旱灾害防御工程设施建设,重点提升地铁系统等地下工程、下凹式立交桥的防洪排涝能力,科学规划布局综合型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救援通道系统。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委
272.开展城市各类管线特别是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强化水电油气运等综合协调调度,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273.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建立风险评估动态机制,增强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应急防范宣传教育。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教委
274.提升预报预警水平,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试点,更好做到精准预报、及早预警。
主责单位:市气象局
275.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优化应急物资品种、规模、结构和布局,力争实现储备物资库存动态平衡。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76.开展“有路无灯”新三年治理行动,实现无灯路段“应亮尽亮”,解决群众夜晚出行照明问题。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二)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277.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控制目标管理,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聚焦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密闭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做好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
278.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社区(村)建成1.5万个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自防自救力量,推动乡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社会公益救援力量建设。对一线重点人群进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30万人以上,强化社会面火灾群防群治。建立多部门多种形式应急力量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力量联动的基础应急救援体系。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79.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森林、公园等关键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应急局
280.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为全市100万燃气用户更换、加装安全型配件,保障居民家庭用气安全。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
281.实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在全市居住区建成25万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28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以食用农产品、常用药物、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实现对33大类食品和8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检监测全覆盖。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少于1.3万件。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83.落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坚决打击金融违法行为,防范其他行业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284.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包案化解制度化。创新联合接访、巡回接访、视频接访等方式,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推动事心双解、息诉罢访。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
285.持续打击黑导游、黑车、黑作坊、号贩子、票贩子、网络诈骗等不法行为,加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教委,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
286.做好涉政涉恐涉稳风险源头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
28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好北京市第十一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进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重点打造“京韵满乡民族团结文旅精品示范带”。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88.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89.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持续做好妇女维权服务工作。
主责单位:市妇联
290.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规划建设儿童游戏、娱乐空间,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91.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进“一刻钟无障碍便民服务圈”建设,加强无障碍停车位专项督查,逐步建立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
主责单位:市残联
292.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模式,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293.推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落地。完成17项“铸盾护民123456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主责单位:市人防办
29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拥军优属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
295.加强军民融合需求库、资源供给库建设,做大做强军民融合北京品牌。
主责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十一、努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96.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7.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收获的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前进动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8.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中央第六轮巡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树牢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99.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0.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政府一切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一体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301.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30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制度,推进科技执法。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委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03.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筹建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市民大厅。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304.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三)着力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勤政为民
30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用在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上。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6.完善抓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健全专班推动工作机制,严格绩效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7.继续做好12345市民热线服务,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推进2022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计划,持续推动解决一批高频共性难题。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308.持续完善“服务包”机制,健全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企业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服务包”信息平台功能,及时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升级12345企业服务热线,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效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09.推动“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向全人员、全领域、全环节拓展深化,认真查找和解决政策落地痛点难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0.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科研、培训疗养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11.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和审批改革,以项目功能定位为基础,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成本绩效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12.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政府机关运行成本。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绩效管理拓展到区、到街道(乡镇),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绩效分析,持续推进保障城市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降本增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市级财政统筹,提高区级财政管理能力。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3.抓好财源、税源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上市企业财源培育机制,优化财源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和转移支付政策。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314.全面加强统计监督,积极推进首都发展重大战略实施情况监测评价,对10个区和2个部门实施统计巡查和巡查“回头看”,夯实基层和部门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315.建设学习型政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化能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推进自我革命,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31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文简会,持续为基层减负。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7.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8.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全覆盖,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年轮审。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
主责单位:市审计局
319.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线上办理申请模式,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320.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