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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1 0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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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严峻态势,随着春节临近,归国流、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交织叠加,人员复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阻断疫情传播,现就加强春节期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各类商贸流通场所、住宿餐饮场所、文娱活动场所、交通场站、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接种码、“一米线”、人员限量分流、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严防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2.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要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商户及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3.宾馆、酒店、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1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行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4.旅游景区和影剧院、棋牌室、酒吧、KTV等文娱活动场所,加强环境通风,正确使用空调,规范消毒。

  5.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在做好感染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日常医疗服务,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

  6.药店要加强环境通风,定期进行消杀,严格做好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等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

  7.个人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种码和行程码。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属地日常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各类重点场所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各类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实行包保责任制,具体到每个单位、每个点位,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管理松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严格,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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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疫情  防控  场所  人员  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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