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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泰安春暖花开畅享泰安第四批消费券发放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1 10:44:26
The Beginning

  泰安春暖花开畅享泰安第二批消费券发放时间:5月22日上午10点

  5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上午10点,市民都可登录“支付宝”APP首页,搜索“泰安消费券”获取入口,去领取总面值50元的消费券包。

  消费券自领取成功起7日内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券过期不补发,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使用说明:

  (1) 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起7天内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2)券适用于部分泰安市线下商家可用,以收银台付款时提示“泰安消费券"为准;

  (3)支付宝支付金额满50元(含) 可使用,抵减10元;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使用两次;(4)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领取入口:(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泰安消费券”)

THE END

TAG:泰安  支付宝  有效期  时间  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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