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自2020年3月23日始,对私自从境外来泰未登记备案的,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线索举报人每人次奖励1000元,线索举报方式和领取情况说明,以《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知》中的规定为依据。
法律责任
(一)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