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6号)》,提倡跨省流动人员来莞返莞后于48小时内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涉疫风险人员(外省口岸入境来莞返莞人员、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莞返莞人员)来莞返莞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春节留莞及来莞返莞人员(含涉疫风险人员)要进行“莞e申报”。
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抵莞后12小时内应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分级分类按规定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入莞政策:
1.对14天内(下同)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莞人员开展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中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并在第1、4、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中风险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6.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同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7.对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无需作核酸检测。学生和教职工按校园专班的规定执行。
8.红黄码人员:对外省推送名单中红码人员,按照红码人员现行管理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黄码人员“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后黄码转为绿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