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目前泰安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关于新冠疫苗的接种已经开放,点击末页获取接种地点、时间和预约方式。
拓展:泰安市疫情防控通知
1.广大市民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1米线”等良好习惯。出入以下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3)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4)学校进出人员,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及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车站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歌舞厅等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及顾客;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人员;
(10)电梯等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2.各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