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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知(泰安市政府文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2 12:38:29
The Beginning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强力支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牵头负责,针对当前时期企业在金融方面的实际需求,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明确了以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以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一系列措施保防疫助复工。

  

  从《通知》的总体来看,我市此次通过六项主要措施保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和支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在全力为疫情防控提供金融支持的措施中,明确对列入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及正常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医疗设备及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医疗科研机构等未列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机构,驻泰银行要主动对接,拉出资金需求清单,积极推行“行长负责制”“企业名单制”管理。同时,还要建立专项服务“绿色通道”,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按照“先放款、后备案”等模式,力争1天内完成审批,以最快速度解决名单制企业和单位的资金问题。改进绩效考评、尽职免责等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

  为了给复工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支持,《通知》明确驻泰银行要灵活采取无还本续贷、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信贷重组以及企业首贷培植、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复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复工企业要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比重,确保2020年工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双50强”企业继续实行“主办银行”制度,一企一策,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加大资金资本投放,帮助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确保综合融资增长高于10%。

  针对受疫情影响带来的企业金融纾困,《通知》中也提出专门举措,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发展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空间大的企业,驻泰银行要一致行动,稳定企业授信,做好续贷服务,保证存量融资规模不减少,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限贷,不擅自采取起诉查封等措施。疫情期间,企业的逾期记录不作为再次授信时的禁入限制,不影响企业信用,不盲目进入不良或纳入征信系统。对自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本金,驻泰银行要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驻泰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驻泰银行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通知》还就大力降低融资成本提出明确内容,鼓励驻泰银行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费率、减免逾期利息,贷款利率要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至少1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大幅压减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取消反担保要求,对有充足订单、市场前景好、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可采取信用担保,减半收取担保费。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我市针对当前时期企业在金融方面的实际需求,精准发力,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快马加鞭”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传递金融温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THE END

TAG:企业  疫情  贷款  融资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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