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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泰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
从即日起,所有返泰人员须提前向在泰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抵泰后,均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到,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不及时报到或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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