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时长: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手续:
1、下载、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2、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
3、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4、阅读申请须知,在“我已阅读以上须知”前面方框打钩,点击“继续申请”;
5、查看友情提示,线下提交的就不要在线上提交了,点击“确定”;
6、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一一进行核实和认证即可,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7、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