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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威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2 16:47:29
The Beginning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我市制定出台了《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以下简称 《禁放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放办法》规定我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S202省道(福海路)以西区域;

  

  《禁放办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下列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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